东莞市长安镇招标服务所 受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3-201811-131003-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5、采购项目的内容和要求:(需要实施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
A包
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1项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直接控制和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康复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X射线设备和医疗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超声仪器及相关设备。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记录被执行人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络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果相关破坏信托记录无效,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合格供应商应在 2018年11月26日至 2018年12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长安镇招标服务所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11、开标地点:8楼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2018年 11 月 26日至 2018年 12 月 0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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