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楼道杂物通知
请为大家留出“生命通道”
重要通知
尊敬的各位住户/商户:
大家好!
1、请私自占用楼道(进户门以外、含鞋柜)、水电井房堆放物品的业主及时将所有物品进行清除,确保楼内消防通道畅通。
2、请业主自行将小区各楼宇消防通道、各院内墙角四周和花坛绿化带边堆放的杂物、废旧物品等及时清理。
3、高层楼宇常闭式防火门只有处于关闭状态时,发生火灾才能有效的阻挡浓烟侵袭,从而降低死亡率。请各位住户爱护消防设施,保持各楼层防火门常闭状态。
物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3日
楼道
作为小区楼房的公共部分
兼具出行和消防通道的职能
然而
我们却总可以
在楼道里看到存放个人物品的景象
2021年3月29日 辽宁鞍山某小区,楼道堆放大量杂物引发火灾。
2021年3月22日 湘西吉首,楼道堆放杂物起火,一家5口被困。
2021年1月30日 江苏徐州,疑似电表箱起火,导致楼道内杂物被引燃。
↓↓↓
01
容易引发火灾
02
影响疏散逃生
03
影响火灾扑救
04
影响环境卫生
05
影响邻里关系
温馨提示
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5.《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6.《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END-
往期精彩阅读:
温馨提示:
微友临走时请点右下方“在看”,如觉得文章不错,请转发互动到朋友圈让给更多朋友学习与成长,传递美好,手留余香谢谢
扫码咨询与免费使用
申请免费使用